投诉内容:
2007年2月在中关村e世界买的宏基笔记本电脑,自从2007年9月10日至2007年11月5日3次返厂修理笔记本散热不好,导致频繁死机的问题。最终在2007年11月6日拿回,但直到目前,维修商不给开具有散热的维修记录。明显是躲避三包里提出的如果三包期内同样硬件故障出现3次以上可以要求更换笔记本.
在维修散热故障后,明显笔记本性能降低,如硬盘读写速慢,噪音大等问题,打电话询问,对方称,要是解决温度高的问题只能是更换产温小的噪音大的硬盘来解决.请问,这个属于合法吗?为什么我所掏钱购买的笔记本竟然已这种方式来解决,造成我一些工作上的不便利!
这款笔记本是预装操作系统,但不给提供合法的系统安装光盘以便恢复使用,但我已购买了正版使用权,并且笔记本后面有合法的系统序列号,既然不给安装光盘,为什么要收取我的版权费用!我记得如果笔记本是预装系统,必须给提供相应的系统安装光盘.请问,哪里有相关法律,我应该怎么使用来保护消费者的权利!
大家千万别再上当.